致全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时间:2023-09-20
来源: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为确保2024年度您能够持续享受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请您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一)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新生儿缴费时间请特别注意参保年度,如果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宝宝,既要交2023年度350元的保费来享受2023年度的医疗保障,也要交2024年度380元的保费来享受2024年度的医疗保障。
二、参保对象
按照全民参保计划,我市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筹资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年,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40元/年。
四、资助标准
政府对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1、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2、对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320元/年,个人缴纳60元/年。
3、对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270元/年,个人缴纳110元/年。
4、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190元/年,个人缴纳190元/年。
5、我市其他特殊困难参保群体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其中: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由财政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360元/年,个人缴纳20元/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财政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190元/年,个人缴纳190元/年。
说明:1、以上人员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助。2、困难参保人员身份认定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关部门认定并正式推送名单为准。3、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保障年度后新认定为救助对象的不再追补资助。
五、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并准确登记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的常住人口,可依据居住证、房产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租房协议等认定。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可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二)征缴方式。线上缴费渠道: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APP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缴费,详细的线上缴费操作指南大家可以扫下面二维码了解!线下缴费渠道:可到各镇(街道)或村(社区)的基层医保服务站、各办税服务厅、合作商业银行柜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取消“银行代扣”缴费方式,请以往通过“银行代扣”缴费的参保人要记得主动申报缴费。
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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